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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草案)
2020-09-30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99年4月13日修正之「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二、 臺北市109學年度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工作小組工作計畫。
貳、 目的
一、 透過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教學師資培訓及檢核,提升本市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教師教學知能。
二、 儲備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師資,提高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教學品質,落實本土語言之文化傳承。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本土語言教學工作小組、臺北市國小本土語言教學輔導小組
肆、 認證資格:凡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報名參加。
一、 閩南語
  1. 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證書且年滿二十歲者。
  2. 已持有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因避免資源浪費,請勿報名。
二、 客家語
  1. 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且年滿二十歲者。
  2. 已持有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因避免資源浪費,請勿報名。
伍、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兩階段均合格者,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一、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二、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參加本局安排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以語言別分為2組,共通之教學專業能力課程合班進行課程,語言專業教學能力課程為分組授課,如附件1),經筆試通過及試教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為合格。
陸、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110年6月18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6月30日(三)公告審查通過名單,報名人數若不足10人,則取消開課。
柒、 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 報名方式
依序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以牛皮紙袋信封裝妥並以掛號方式寄至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小,影本交由承辦單位收存備查。
 1. 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影印本貼至報名表背面)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證書影本(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證書影本、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5. 回郵信封(A4大小、附限時掛號38元郵資)
 6. 收件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教務處陳柏諺老師收(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電話:(02)2306-4311分機1202)
二、 資格審查及培訓時間
(一) 專業培訓研習時間:110年7月13~1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共5天
(二) 專業培訓研習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電話:(02)2306-4311分機1202)

捌、 筆試、試教時間及地點
一、 筆試時間:110年7月16日(星期五)17:00~18:00,筆試結果於翌日公布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網站。
二、 試教時間:110年7月20日(星期二)08:30報到,筆試合格者得參加試教,試教排序依排定另行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網站公告,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試教資格。
三、 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拾、附則
一、 請假3小時以上者,不得參加筆試。每次請假以半小時計算,請填妥假單交予承辦學校工作人員,遲到時數與請假時數合併計算。
二、 通過認證者納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人力資源庫。
三、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績效,應受相關單位之教學評鑑及檢核。
四、 相關工作人員加班時數不受每月20小時之限制。
五、 相關訊息請參閱:
 (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臺北市本土語言教學資源庫
 (三) 臺北益教網-國小本土語言領域
 (四)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六、研習注意事項:
 (一)研習單位不提供午餐,請學員午餐自理。
 (二)承辦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三)如遇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辦理停班停課相  
      關事宜,後續補課問題,將另行於學校網頁上公告通知,恕不個別通知。

拾壹、經費來源: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預算支應
拾貳、獎勵:承辦本案活動績優人員,依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拾參、本計畫奉 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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